关于2010年上学期教职工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3-3 8:12:55 作者: 来源:教科处
 

 

  各教研组、后勤行政组: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部署,教科室将在本学期举行学校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及校聘教师。

二、评选内容:

有关德育、教师教育、学校教育管理、教育评价、教学心得、教学反思等方面内容的研究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均可参评,后勤行政人员可以写本岗位对应工作的管理类论文。

三、具体要求:

1、论文要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实践性,题目要简短、明确,做到“小口子有深度、有价值”,字数控制在20字内;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分、实在;论证严谨、缜密;文字表达简洁、流畅,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启发性;

2、每篇论文必须包括摘要、关键词,引用文献除在引文右上角标明注释序号、页码外还须在当页正文下面设立脚注,注明作者,引文著作,出版社,出版时间。参考文献一律列在文章最后一页,并注明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其中专著代码为[M],杂志代码[J],报纸代码[N],内部交流刊物代码[Z]

3、字数在2500-至4000字为宜(不包括摘要);

4、已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评比;

5、抄袭论文一经查实,除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外学期考核将予以降级处理。

6、排版要求: 题目:宋体23号; 正文:宋体小4号;注释:宋体5号;行间距:1.5倍;

7、上交时间:20106月上旬第1周最后一天为截止日(64日),论文除提交A4打印稿件外还须把电子稿也发送教科室信箱:lszzjks@sina.com,论文排版不符合要求或未上传电子文稿及逾期上交者恕不受理。

四、评选办法:

1、由学校教科室组织论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2、根据上交论文情况酌情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除按照《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及成果奖励办法》发给证书、奖金外,一等奖、二等奖论文由学校统一推荐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论文评选活动;

3、论文评比结果纳入教职员工学期科研考核、校本培训考核,获奖者给予相应考核分数,未获奖者无须再自行撰写论文上交学校教科室;

4、按照丽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本学期未参加论文评选活动且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含市级以上获奖论文、课题)的专职教师在学期结束前仍须上交一篇教育教学心得作为校本培训学习总结。

希各教研组、后勤行政组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教科室

                                             20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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