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水中专2010年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日期:2010-4-15 9:22:43 作者:周苏娥 来源:招生就业处
 

按照丽水市教育局统一部署, 现将我校2010年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丽水中专2010年毕业生请于20104205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到本页附件1下载并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59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各班班主任,51012日丽水中专招生就业处将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上交相关材料的毕业生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

二、网上报名注意:

1、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将附件2中的正面半身免冠电子照片下载并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类型为.jpg格式)。

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3、申请人需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如果没有打印A3纸的打印机可先用A4纸打印,然后复印在A3纸上,但也要正方面复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

4所学专业为初等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为小学教师未聘。

三、59日前须携带下列材料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提供)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必须是二甲,外语、数学、音乐、美术必须是二乙或二甲);

7、班主任提供两寸普通照片3张、一寸普通照片1张(注:上学期拍摄的电子照片)。

五、认定工作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届时将上网公布,请及时关注丽水中专校园网。

六、教师资格认定联系方式:

地点:  丽水中专招生就业处     电话:0578-8068738

联系人:老师  电话:13867079613                 

 

丽水中专

2010414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附件2 正面半身免冠电子照片(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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