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如何防滋扰
日期:2007-11-7 12:22:10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原创
 

滋扰,从广义的角度讲,是指外部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而寻衅滋事、结伙斗殴、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从狭义的角度讲,滋扰主要是指对校园秩序的破坏扰乱,对学生无端挑衅、侵犯乃至伤害的行为。滋扰是一个涉及学生、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复杂因素交错的社会问题,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尽力预防和制止外部滋扰,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

 (一)学生受外部滋扰的常见形式
  
 校内外的不法青少年通过多种途径与少数学生进行交往,如发生矛盾或纠葛,便有目的地入校寻衅滋事、伺机报复等。
  
 有的社会不法青年,在游泳、沐浴、购物、看电影、参加舞会、观看比赛、甚至走路等偶然场合,与学生矛盾,有时进而酿成冲突。
  
 有的不法青年,专门尾随女同学或有目的地到学生宿舍、教室等处污辱、搔扰、调戏女生,甚至对女同学动手动脚,致使女学生受到种种伤害。
  
 青少年犯罪团伙邀约到校园内斗殴滋事,从而使围观或路过的学生无端遭殃。
  
 外来人员或某些法纪观念淡薄的教职工子女与学生争抢活动场地、喧宾夺主,从而引发矛盾和冲突。
  
 一些游手好闲的青少年,把学校变为玩乐场所,在校园内游逛,或故意怪叫漫骂、吵吵嚷嚷,或有意扰乱秩序,以搅得鸡犬不宁为乐,显得旁若无人、不可一世,似乎"老子天下第一"。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人,与这类人员发生正面冲突的可能性很大。
  
 有的不法青年,喜欢在师生休息的时候不停地拔打电话,或者无聊地谈天说地,或者口吐污言秽语,以搅得人不能入睡为乐,这就是电话滋扰。
  
 少数无赖之徒,千方百计地打听异性学生的姓名,然后不停地给其写信,不是低级庸俗的谈情说爱和造遥中伤,就是莫明其妙的恐吓和威胁,甚至敲诈勒索,从而造成被害人在精神上非常痛苦,这即是信件滋扰。
  滋事者大多是一些有劣迹、行为不轨的青少年。这些人行动的目的和动机往往比较短浅,只顾满足眼前欲望而不顾后果,容易受偶然的动机和本能所支配,他们自制力差,微不足道的精神刺激即可使之陷入暴怒和冲动之中。有些则结成团伙,蛮横无理、为所欲为、称霸一方。入校滋扰者,有的事先有明确的目的,有的并无确定目标。无论是哪种形式,受滋扰的对象往往都是学生。一些地处城郊结合部或周围居民点密集的院校,受滋扰的程度可能会更厉害一些。

 (二)学生应当怎样对待外部滋扰
  寻衅滋事是典型的流氓活动。在校园内故意起哄、强要强夺、无理取闹、追逐女学生或女教师等流氓行为,不仅直接危害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还会破坏整个校园的正常轶序。对此,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公安机关等组织力量防范和打击外,师生遇有流氓滋事,都有义务进行抵制和制止。只要有人挺身而出,发动周围的师生共同制止,流氓即使人多势众也不能不有所收敛。一般情况下,在校园内遇有流氓滋事,一方面要敢于出面制止或将流氓分子扭送有关部门,或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案,或打"110"电话报警,以便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予以惩办;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修养,冷静处置,不因小事而招惹是非,积极慎重地同外部滋扰这一丑恶现象作斗争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地说,学生在遇到流氓滋事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提高警惕,做好准备,正确看待,慎重处置。面对违法青少年挑起的流氓滋扰,千万不要惊慌而要正确对待。要问清缘由、弄清是非,既不畏慎退缩、避而远之,也不随便动手,一味蛮干,而应晓之以理,以礼待人,妥善处置。
  
 充分依靠组织和集体的力量,积极干预和制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流氓滋扰事件,要及时向教师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一旦出现公开侮辱,殴打自己的同学等类恶性事件,要敢于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积极地加以揭露和制止。要注意团结和发动周围的群众,以对滋事者形成压力,迫使其终止违法犯罪行为,那些成群结伙,凶狠残忍的滋事者,总想趁乱一哄而上,为非作歹,只有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制止其违法行为。一是对滋事者形成群起而攻之的局面,几个滋事者是不足为惧的,是完全能够被制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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