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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权力是一种按规则行事的能力,其本质是支配力和制约力的综合体;权力运行“正轨”的表现是“人民性”,这是权力运行的本质要求;腐败是权力运行“越轨”、“偏轨”的表现;反腐败既要求权力运行内部有“拉力”,又要求权力运行外部有“压力”,最终使权力按规律性行使。 关键词:权力;权力运行;权力正轨;反腐败。 权力是一种极其复杂、普遍的社会现象,它渗透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无不受其影响;权力又是运行中的行为,人们虽然看不到它的实际形象,却能感觉到它的存在。探讨权力与权力运行问题,对于规范实践中的权力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权力的正效应,具有理论上的借鉴意义。 一、权力:支配力与制约力的综合 什么是权力?中外学者曾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概括地说,他们认为“就一般意义而言,权力是一种支配和控制别人的能力。”①“权力是支配他人的力量,或者说,是支配和控制别人,让别人服从的力量 。”②美国学者阿尔温•托勒夫也认为:“权力指有目的地支配他人的力量。”③美国另一学者托马斯•戴伊说:“权力是社会体制中职位的标志,而不是某个人的意志。当人们在社会机构中占据权势地位和支配地位时,他就有了权力。一旦他们占据这个地位,不管他们有所作为还是无所作为,都会使人感到权力的存在,他们有所作为或无所作为,都对其他人的行为有着很大的影响。”④这些学者的观点都表明,权力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力量,是一种支配和控制别人、让别人服从的力量和能力。 在笔者看来,对权力的理解仅停留在此,既不全面又具危害。事实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的理论根源恰恰就在于片成夸大了权力的支配性和控制性。因此,要完整、准确地把握权力的内涵,还须基于两个认识之上: 其一,不受制约的权力是不存在的。孟德斯鸠曾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腐败。目前,国际范围的反腐倡廉的重要一环也就是有效地制约权力。可见,权力的支配性和控制性应该是有一定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权力主体的“职责范围”。 其二,从我国权力本质看,权力必须体现人民意志,权力行为要以人民利益为宗旨。显而易见,权力在实现支配人控制人的过程中,是要坚持“原则”的,该“原则”便是:权力主体始终是“人民的公仆”,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人民的主人”。否则,权力就要发生蜕变、变异。 据上分析,权力的完整内涵可以概括为:权力是一种按规则行事的能力,是在职责范围内支配、指挥和决策的力量。任何一种权力,本质上都是支配力和制约力的综合体。现实生活中,权力行为时有负效应(即权力变成少数人谋私利的手段)产生,其根源无不是权力行为缺乏有效制约力所致。因此,完整地科学地理解权力内涵,是发挥权力的正效应(即使权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二、权力运行:历史过程和现实过程的统一 权力运行是指权力在时空状态上的运动、变化的全部过程的动态表现,是处于运动状态的权力行为,是历史过程和现实过程的统一。 (一)从抽象角度分析,权力运行是一个权力的产生、演变和回归的历史过程。 权力的本意即“人民的权力”、“人民的意志”,这是“主权在民”原则,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讲:“平民群众必然具有最高权力,政事取决于大多数人的意志,大多数人的意志就是正义。”⑤主权在民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人人轮番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⑥然而,社会由于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而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之中。社会中相互冲突的阶级或集团为了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毁灭自己和社会,就需要把管理社会的权力转让出去,委托给一个由社会认可的专门集团统一掌握,这种“暂时转让”,形式上看权力交由国家及它的工作人员去行使,但是人民的主权意志却不曾交出,正如卢梭指出:“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转移。”⑦这样,权力从“多数人统治”而演变成“少数人执政”,当然“少数人执政”应是在“多数人”的真正同意委托、制约和监督下进行,这是权力运行的一个过渡形式,是在人民“还不能完全自己管理自己”的状态下的“权力演变”。随着社会文明进步,人的素质全面提高,权力必将回归社会、回归人民,这也是无产阶级民主的最终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