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加强内省、注重慎独
——谈儒家传统文化在干部廉政建设中的意义
日期:2008-6-2 14:19:03 作者:李征宙 来源:“反腐倡廉”征文比赛一等奖
 

【摘  要】   二千多年前,中国儒家所倡导的“内省、慎独、自律”等修身之道在我国当前的廉政建设中日益凸显出重要意义:一是能使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身居要职或处于关键岗位的干部常怀戒备之心,避免“温水煮蛙”现象的发生和蔓延,从而做到防腐防变;二是能有效地消除党员干部从腐败的现象的形成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时间差”,减少反腐成本的支出。为此,我们重温儒家传统的律己为政的文化思想,旨在积极推行廉政风暴的同时树立预防腐败为主的思想观念,把反腐败的重点向前移,立足于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    内省    自律    廉政建设
  腐败作为一种与私有财产和私制相联系的社会现象,被国际社会称为“全球性灰色瘟疫”。有关资料表明:贪污腐败使全球每年多支出商品总价值5%—10%;现在全世界范围内因腐败而造成的损失至少达500亿美元;世界贸易额的20%—50%用于行贿;国际军火商为获得军火合同而进行的贿赂,每年使有关国家损失45亿美元。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使私有制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腐败现象也随之成为社会的痼疾,甚至权力也成为商品,出现金钱操纵选举,以金钱换取政策、法规的“金钱政治”。即使在那些自诩为法制完备、监督严密的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腐败的丑闻也是一再迭起。例如,20世纪50年代以来,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韩国前总统金斗焕、卢泰愚,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意大利总统安德列奥蒂等,都因私欲膨胀而倒毙政坛。西方发达国家面对本国迭出的腐败问题,已开始向基督教、甚至是中国儒家文化相联系的“德治”求救。
  而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腐败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以职务犯罪为主的腐败案件日益表现为数额多、职位高、隐藏深、危害大、查处难等特征。更为可怕的是,一些巨腐分子竟然向境外转移国家财产,极大地削弱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赖以进行的经济基础。腐败在我国已经成为,并将继续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头等社会问题。有专家测算,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由于官员腐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在9875亿-12570亿元间,大体相当于GDP的13.2%-16.89%之间,而1999年全年挽救回来的经济损失只有15亿元。这些年,国家每年用于反腐工作的成本在40亿元以上,而政治风气、社会风气的败坏则是无法用统计数字加以衡量的,最大的损失是伤了百姓的心。民间反腐败的成本更是无法用倾币来衡量:不仅有时间、精力,还有血泪和生命!因此,要把反腐败的成本降下来,关键是从源头,从制度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江泽民同志指出:“反斗争应该逐步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1]这里所说的“源头”应该是指人们的思想道德意识。即为官为政者应当“以德养廉”,加强内省,注重慎独,严于律己,从而给自己构筑一道坚固的防腐屏障。我们的祖先历来把自省、自律、修己看作是做人、做事与教育别人的基础和根本。儒家向来提倡修身为本,以能否自律被看作是君子与小人的分水岭。对于一个人如何才能达到君子的境界,早在2000多年前孔子就给出了答案:“吾日三省吾身”,“修已以敬”,“修已以安人”,“修已以安百姓。”荀子也说:“君子务修其内而让之于外,务积德于身而处之以遵循”;“端然正已,不为物倾侧,夫是之为君子。”小人则不修其内,“心如虎狼,行如禽兽,而又恶人之贼已也。”儒家的这些伦理思想强调了社会和集体本位,以整体至上作为根本价值准则,把个人价值定位在对他人、对社会的贡献之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强调国家利益至高无上,全体利益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强调个人要“忍让”,达到“忘我”、“无我”的境界。尽管这种要求个体绝对服从整体的价值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个人的积极性,压制了个人的创造性,否定了个人的正当利益与合理要求,但这种朴素的整体至上的群体意识,在抑制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张扬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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