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日期:2012-1-7 8:48:01 作者:刘李法 来源: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教语用函[2011]3号)精神,我校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近年来,我校扎实开展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每年“全国推普周”期间,校语委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激发了广大师生对语言文字的热爱。通过开展演讲、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推广普通话黑板报比赛、错别字纠正比赛等各种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增强了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意识。从而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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