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师训处要求,丽水市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班承办单位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进行严格管理。学校教科室建立学员档案管理网络,具体负责实施培训、管理与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勤纪律:
1.参训学员应按时参加集中培训,遇事应办好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签字、一天以上两天以内先由学员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然后由培训所在学校分管领导签字,两天以上须经市教育局师训处领导签字批准,学员参加培训缺勤三分之一时间者不予结业。
2、实行签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
3、集中培训期间手机保持静音状态,认真听课,做好听课笔记,撰写读书笔记上交教科室。
二、安全事项:
1.学员由承办培训单位统一安排住宿,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做到现金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2.晚上外出要结伴同行,街道路口注意来往车辆,做好人身安全防范工作。
三、考核细则:
培训结束时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总考核分按100分计算。
1.学员培训出勤分数占总考核分30%(其中迟到或早退扣1分,缺勤一天扣4分,按100分计)。
2.课题研究25%
3.教案15%
4.读书笔记15%
5.公开课10%
6.课件作业5%
其他事项:
①培训结束后组织评选优秀学员,并发给证书。
②学习期间在市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报刊杂志发表论文者在评选优秀学员时予以优先考虑。
③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师训处发给结业证书,并计入相应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丽水市教育局师训处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200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