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
为认真贯彻《丽水市面上教育局关于做好2007学年度市级和市本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丽教基[2008]18号);激励广大学生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学年度丽水市级和市本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市级和市本级先进班集体:08届毕业班以外的班级
2、市级和市本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08届毕业班学生除外)。
二、 名额分配
1、先进班集体:初等部一个,学前部一个。
2、优秀学生干部:政教处、学前部、初等部、艺术部各推荐一名。
3、市级三好学生:学前部、艺术部各一名,初等部二名。
4、市本级三好学生:学前部二名、初等部二名。
三、 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师生皆知,人人参与。被推荐者要进行公示,把推荐过程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的过程。
四、 各教学部务必于4 月5 日前按评选名额1:2的比例报政教处。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政教处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