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办公室是在校党委、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工作的办事和协调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校长的领导下,具体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根据校党委和校长的指示和校工作计划,督促各处(室)制订好本部门工作计划,负责协调和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三、根据校领导指示负责学校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议、以及全校性大会与活动的会务筹备工作。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根据党委和校长的指示,具体负责起草学校报告、决定、计划总结等文件或材料。
五、统一管理学校文件的制发,具体组织编制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学校行政事项的布告、通知。
六、负责公文收发、递送、传阅、催办、落实、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七、具体负责学校的人事工资、职评工作。
八、协助领导负责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和参观访问等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校综合性信息的收集、整理、选编和专题调查,搞好综合统计,编好学校《大事记》
九、负责校综合档案室、传达室、文印室的工作,做好学校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负责全校文件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指导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建立,保管和移交。
十一、具体负责学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全校的值周和中层干部的值班工作。
十三、具体负责学校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开具对外介绍信、证明等。填报全校性、综合性的各类报表。
十四、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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