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学校的中心任务,制订工会工作计划。
二、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规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校党委抓好知识分子工作,及时向校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三、配合校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在教职工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四、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做好其他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五、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六、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文化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做好接收工会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负责工会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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