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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是承担管理学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2、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教学部的指导工作和全校班主任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测评,学生操行评定、品德评语及毕业鉴定工作。
4、具体负责有关学生奖惩的学籍管理工作,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先进集体、积极分子及其他各项先进的评选工作,并及时加以表彰。
5、具体负责办理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处分手续,指导处理学生重大偶发事件及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6、负责制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的使用办法,组织评审、发放学生奖学金和困难补助金。
7、会同校团委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8、会同招生办做好招生、编班、军训、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
9、抓好校容校貌建设,做好校园卫生和保洁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劳动卫生教育和宿舍、食堂等场所的管理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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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领导:舒褔财 |
| 主任:杨英 副主任:潘学军 |
| 主任信箱:lszz7@126.com |
| 联系电话:0578-806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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